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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德國出生登記

Neugeborenes Baby wird zwischen zwei Männerhänden gehalten.

Geburtsanzeige, © picture-alliance/ Stephan G�rli

16.04.2018 - 文章

德國在台協會建議德國家長們,您的孩子若是在台灣出生,請您及早幫孩子辦理出生登記,以避免未來回德國時不必要的麻煩。


在台灣出生的子女,若父母雙方皆非台灣籍(例如:父母雙方皆為德籍),因無法向台灣的戶政單位辦理戶口登記,子女的出生僅單有子女出生醫院所核發之出生文件能證明。此種情況,德國在台協強烈建議您即早辦理出生登記。

德國護照僅能依據德國出生證明核發,因出生證明內之姓名係該子女第一份以拉丁字母登記確認之姓名。故請您於辦理子女護照前,先辦理出生登記。


出生登記可向德國所屬戶政單位或是透過德國在台協會提出申請。您德國居所地所屬之戶政單位為權責單位,若您於德國已無居住地,那麼則是您在德國境內最後一個居住地之戶政單位為全責單位。


出生登記基本上沒有固定格式。出生登記的表格包含姓氏確認,您可於本頁下方下載申請表格。

在辦理出生登記的表格上,父母雙方的簽名需要做簽字認證。尤其是當您必須要辦理孩子的姓氏確認時(例如:父母雙方沒有共同的姓氏),則更必須辦理姓氏確認的簽字公證。
關於姓氏聲明以及何種狀況之下需要辦理,請您參考以下連結。

德國姓名法規


辦理出生登記時所需的簽字認證費用為79.57歐元,會依據當日匯率標準收取新台幣。


辦理出生登記時所需提供的文件如下:
(必要時戶政單位有權要求您提供更多文件):
→ 孩子的英文版出生證明(在台灣必須提供戶籍謄本以及醫院所核發的出生證明)
注意:若您提供的是英文版的戶籍謄本,在孩子姓名的部份請不要只列出孩子中文名字的英文翻譯,請您要記得一併列出孩子將來的德文姓名。例如 Lin, Da-An (Andreas Müller)
→ 父母雙方的護照,若孩子有他國護照,請一併提供
→父母的結婚證明(例如:結婚證書)
→父母雙方的出生證明(在台灣請提供戶籍謄本)
→部份狀況之下,請提供父親親子認領聲明
→部份狀況之下,監護權證明


請您注意,英文文件除外,基本上其他所有外語之證明文件皆須附上德文譯本。

台灣政府機關所核發之文件,就一般情形而言,德國戶政單位通常會要求文件須經文件公證程序。因此德國在台協會建議您,在您辦理出生登記時一併辦理文件公證的手續。這樣可縮短戶政單位處理您文件的時程。

更多關於文件驗證的資訊,請參考網頁上關於文件驗證與認證的相關資訊。
出生登記完成之後,由戶政單位核發之出生證明將寄至德國在台協會。請您出示付款證明領取出生證明。關於費用總額及付款方式,我們會提早告知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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